芒果臺已持有無價之姐商標
據報道,8日,作曲家@林莫樵composer 曬出李宇春《無價之姐》侵權案終審判決書內容,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定《無價之姐》與歌曲《跟我出發》不構成實質性相似。據悉,《無價之姐》是由李宇春演唱的綜藝節目《乘風破浪的姐姐》主題曲。
天眼查知識產權信息顯示,“無價之姐”已被多方注冊為商標,申請人包括廢棄物處理公司、文化傳媒公司、中醫理療公司及自然人等,其中,芒果TV關聯公司湖南快樂陽光互動娛樂傳媒有限公司已申請注冊多枚“無價之姐”商標,國際分類為皮革皮具、科學儀器、健身器材等,其中8枚商標已成功注冊。